武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2019-07-27
一、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
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中心管理和改革的积极性,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,实现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,提高工作透明度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,促进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的落实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推动中心持续健康和谐发展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
二、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
(一)中心领导的原则。中心负责人统一领导,职能部门具体落实,职工广泛参与的院务公开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。
(二)依法治院的原则。院务公开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既体现职工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民主决策、民主选举等权力,又要支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;既要保证职工的知情权,又不能违反保密规定,以确保院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。
(三)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突出中心发展的重点、难点和职工及广大群众最关心、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。不搞形式,不走过场,力求做到真实、公平、公正,务求院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。
(四)利于发展的原则。保护、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维护职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,推动中心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工作。
三、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
(一)向社会公开的事项
1、规范准则公开。包括医德规范、医务人员行为准则、服务用语、服务规范、服务标准、服务承诺等。
2、收费项目公开。包括收费项目、标准、范围和批准文号。各项收费按国家规定依法管理。实行统一的药品价格公示方式,公开药品通用名、商品名、剂量单位、价格、生产厂家,主要中药饮片的产地等情况。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,标明最高零售价格及实际执行价格。
3、管理制度公开。如门诊、急诊和病房管理、病人出院、转院管理;医疗纠纷处理程序、手术安排、病房空床、中心科室设置、布局、专家姓名、职称、专业、门诊及坐诊时间。
4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。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程序、服务标准、费用标准。不定期公布中心门诊量、住院量、手数量、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、单病种收费情况。
5、集中招标采购公开。公开药品、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物质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目录、招标要求、投标资格、评标标准、定标方法、中标价格、采购数量、合同条款和监督办法。
6、行风建设公开。公开行风建设、行评实施方案和评议办法,公开涉及病人、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处理意见,公开行风评议结果。
7、违纪处理情况公开。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要求,公开违法违纪、违规职工的处理情况。公开对违法违规的物资(器材、药品、耗材)供应商的处理情况。
8、其他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。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,医疗卫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。
(二)向职工公开的事项
1、重大决策过程公开。中心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、基建项目、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、参与和决策结果等。
2、财务管理公开。包括财务预决算;财政拨款、正常收费、药品收支、社会捐赠、投资收益、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;财务支出;成本核算;专项资金补助,医疗、教学、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。
3、工程建设项目公开。凡工程建设项目(含大型修缮)都必须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实行招投标。公开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、资金来源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的选择、工程造价、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决算以及审计等。
4、物资采购公开。药品、医疗仪器、设备、公务机动车辆、救护车、计算机、空调机、复印机(纸)、传真机、打印机、电梯、电子监控设备等物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的,要实行政府采购。房屋出租等也应实行公开招投标。
5、职工奖惩公开。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、条件、名额、程序、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;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;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。
6、科研工作公开。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申报、科研成果、科研奖项的申报,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,科研开发、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。
7、人事工作公开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;各科室定编定岗、岗位标准;各类卫生人员的考核录(聘)用,晋级晋职、工作变动;派出进修学习;职称评审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的办法、任职条件和推荐人选;领导干部任职前、各类先进评选前等。
8、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。包括职工工资调整、奖金、福利分配方案;住房调整、购(建)房方案、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;住房公积金、养老金、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;职工家属、子女招聘录用情况;公费医疗、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。
9、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。述职报告、公务接待费、法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。
10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。
四、院务公开的范围
对于所有应该公开的事项,按照全体职工、中层以上干部、职工代表、社会监督员、社会群众等不同层次、不同范围进行公开。公开范围根据具体工作要求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。
五、院务公开的形式
1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院务公开的最基本形式和载体。在职代会闭会期间,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各专门委员会(小组)的作用,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2、充分发挥院务会、院周会、各类座谈会和各类管理委员会的作用,定期或不定期通报、交流情况,公开院务。
3、设立院务公开栏(分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),配合运用墙报、黑板报等形式通报公开内容。
4、设立意见箱、监督投诉电话,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,提供患者出院或一日收费、门诊收费清单,实行院领导接待日,畅通院务公开渠道。
5、建立院情发布会制度。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单位、社区群众代表或以通知书、致病人信函和随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会、群众、病员公开。
6、建立公示制度。干部聘任、职称评聘、毕业生录用、评先评优等应进行事前公示。
六、院务公开的程序
院务公开的程序是提出、审议、公开、备案。由主管领导会同职能部门,根据公开的内容提出具体方案,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,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、时限、范围和形式,并建立和完善院务公开目录,由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组织实施。责任部门必须将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,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工作的写实和资料的整理归档。公开后,要广泛听取职工代表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并提出整改措施,进行认真整改,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职工和社会反馈。院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。
七、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
1、严格院务公开的时限,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应及时适时公开。
2、实行院务公开责任制。院务公开内容涉及到的职能科室为该项院务公开的承办科室,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,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工作。
3、院办、职代会要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院务公开工作,促进工作落实。对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责任的,在院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,应按规定责令整改,引起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4、及时总结推广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,对认真实行院务公开,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科室和个人,给予表扬奖励。
八、院务公开信息审核、更新、维护
(一)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
1。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;
2。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由院办室整理,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,通过网站、宣传栏等方式公示
3。向患者和员工公开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整理,报分管院长审核
通过后,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
(二)院务公开信息的更新
1。院务公开信息的更新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,更新的内容应提交院办室备案;
2。流动的院务公开信息应标明公示的有效期限,方便各部门及时更新;
3。固定的院务公开信息需要更新,应重新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,同意后方可变更。
(三)院务公开信息的维护
1。信息科负责院务公开信息的维护
2。各有关职能科有义务对院务公开的内容、院务公开的载体进行维护;
3。对撤换的过期信息,应作为资料妥善保管,各有关部门应配合院务公开办公室做好资料保存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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